7月9日,全省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启动会在南京召开。会议对我省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对试点工作规范进行了介绍。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省疾控局局长周明浩出席会议并讲话。
周明浩指出,开展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是积极创新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的重要举措。按照《江苏省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疾控监督员原则上由各级疾控部门从疾控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或医疗机构中遴选产生。
周明浩强调,疾控监督员应当掌握派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落实情况,定期向疾控部门报告医疗机构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情况,协助疾控部门调查处置传染病疫情,配合疾控部门调查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医疗机构落实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等疾病预防控制责任。
我省自今年6月起启动为期1年的试点,每个设区市至少覆盖2个县(市、区),县(市、区)内至少覆盖2个乡镇(街道),届时将探索建立符合江苏实际的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帮助医疗机构提升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能力。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