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重病袭来,李老伯的医疗总费用达到25万余元。虽然基本医疗基金结付了16.7万元,但个人自费还需要不少。让李老伯没想到的是,大病保险又进行了二次补偿,总计39349.2元,这让李老伯的现金负担率下降44.2%,让他大大地松了一口气。李老伯正是苏州大病保险制度的受惠者之一。
据介绍,大病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今年1月起,苏州按照“全面覆盖、精准施策、适度保障、专业承办”原则,对原有以年度救助形式开展的大病保险制度进行提档升级。一方面,扩大享受人群,凡是参加苏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待遇的人员均可享受大病保险改革红利。另一方面,保障范围拓展到个人负担的所有合规医疗费用,而且不分病种,从而提高大病保障水平。此外,报销费用上不封顶,提高了大病保险制度托底保障的“精准性”。
大病保险制度在制度设计、保障水平等方面在全省乃至全国均处于领先地位。大病保险制度实施半年多来,呈现出“一降二增三倾斜”现象。“一降”指的是个人现金负担下降。2018年1至7月市区大病保险项目享受人数24960人,补偿金额总计11324万元,人均4537元,现金负担下降18.60%。“二增”指的是人均补偿金额和受惠人数。2018年1至7月大病保险人均补偿金额为4537元,与原制度相比,人均补偿金额同比增长了65%。享受大病保险待遇的人数逐月增加,1至7月份享受人数占参保人数的0.76%。“三倾斜”,指的是向高费用段、高龄、困难等三类受惠人群倾斜。
随着大病保险制度的出台实施,苏州市建立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慈善资助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各项制度保障功能定位明确、互为补充、形成合力,有效减轻大病重病患者的经济负担和后顾之忧。
据悉,下一步,苏州将建立大病保险运行预警机制,加强大病保险基金定期运行分析,强化与商保承担服务机构的衔接合作,通过监督管理有效提升日常经办服务水平,使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苏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