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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持续优化医保政策 破解居民“看病难”问题
发布时间:2018-10-11  浏览次数:499

10月10日,记者从宿迁市人社局了解到,自今年我市执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来,根据制度实际运行情况并借助大数据测算,不断对政策进行优化调整,从而破解群众看病难题,充分发挥医保保障作用。

首先是调整门诊特殊病待遇政策,重点解决部分大病患者待遇降低问题。降低恶性肿瘤放化疗、终末期肾病透析等门诊特殊病种乙类自付比例,确保其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0%。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24万名患者享受门诊特殊病待遇,医保报销1.12亿元。其次是调整一级医院报销政策,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一级城区医院,执行与乡镇一级医疗机构同等的报销政策,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就医报销比例。

同时,扩大转诊定点医院和门诊慢性病定点范围。将转外就医申请权限下放至定点医疗机构,目前全市共有26家定点医院负责转诊管理,进一步方便群众转外就诊。督促沭阳、泗洪等地参照市区做法,适当扩大门诊慢性病定点范围,方便群众就医购药,现在全市门诊慢性病定点药店已扩大到43家。

正式实施2018年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并加强乙类药品分类管理,设立不同个人自付比例,实行重点监控药品总额控制,促进医疗机构合理用药。下调乙类药品自付比例。对349种乙类药品个人自付比例进行了下调,经测算,通过加强乙类药品分类支付管理,规范定点协议机构用药行为,预计全市参保人员住院实际报销比例提高约2个百分点,将节约医保基金支出约3000万元。

(宿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