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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青副主任出席淮安市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联盟成立大会
发布时间:2017-06-20  浏览次数:437

6月19日,淮安市召开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联盟成立大会,兰青副主任出席大会并讲话。他充分肯定了淮安市敢闯敢试、善于创新的探索精神,并对采购联盟的健康运作提出希望和要求。

兰青指出,在我省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即将全面完成省级入围、进入市级价格谈判的重要阶段,在以市为单位推进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集中采购的关键时期,淮安市成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联盟,积极探索药品(耗材)供应保障新模式,是促进“三医”联动、深化综合医改的又一项创新举措,必将对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的加快建立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这一举措,完全符合国家鼓励跨区域联合采购和医疗机构联合采购的政策导向,充分体现了我省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为需而采、带量采购”的原则要求,也将进一步提升淮安地区药品(耗材)采购的效率和效能。省卫生计生委将全力支持淮安采购联盟的建设,在政策上、业务上给予倾斜和指导,并帮助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他建议淮安市在投入政策、价格政策以及医保支付政策等方面配套跟进,积极扶持采购联盟这一新生事物的发展。

兰青要求,淮安市要加强对采购联盟的规划设计,并在推进实施中不断完善。首先,要规范运作。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运作规则,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对每个环节的工作进行风险评估,做好应急预案。特别要注重党风廉政建设,做到警钟长鸣,守住底线。其次,要注重引导。加强政策解读,争取采购参与方、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并对各采购主体的利益诉求因势利导。密切关注舆论动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为联盟运作和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第三,要不断完善。及时总结好做法好经验,认真研究并妥善处理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把握住规律,创造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

淮安市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联盟是在该市深化医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共同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的工作机构,负责全市医疗机构临床药品(耗材)统一集中采购工作,旨在推动药品(耗材)价格更加合理、质量更加可靠、供应更加及时、药采行为更加规范。联盟成员单位主要包括市本级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县区卫生计生委。该联盟将坚持省网上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方向,实行一个平台、上下联动、分类采购;坚持全过程接受监管,做到采购流程透明、操作规范。

(江苏省卫生计生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