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镇江市印发改革完善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主要目标:到 2020 年底,建立由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共同参加的综合监管协调机制;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建立专业、高效、规范、公正的卫生健康执法监督队伍,加强全行业、全过程监管,创新监管手段,为推进健康镇江建设、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提供有力支撑。
一方面,创新监管方法。一是健全多元化监管体系。坚持党对医疗卫生机构的领导,建立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综合监管协调机制。二是加强全行业全过程监管。强化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监管,协同行业组织、医疗卫生机构、第三方专业机构规范开展医疗服务质量评价,建立健全覆盖健康产业全链条、全流程的包容、审慎、有效监管机制。三是创新监管手段。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医疗卫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开展信用分类监管,推进信息公开,实行网格化管理,实现“定格、定员、定责”。
另一方面,周密组织实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各级政府加强对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是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的主要负责部门,各相关部门依法承担相应监管职责。二是建立督察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建立由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参与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机制。三是运用信息技术,提升监管效能。加快实现各相关部门、各层级和医疗卫生行业内部各领域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实现动态监管。四是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构建市、辖市区、乡镇(街道)三级综合监管网络,推进综合监管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职业化。五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提高公众健康意识,为综合监管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中国江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