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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省政府出台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1-01-25  浏览次数:329

日前,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到2022年,80%市县级中医院基础设施条件达到国家建设标准,至少新增6—8所县级三级中医院,2—4所县级中医院达到三级甲等中医院水平,建设20所互联网中医医院;重点建设100个省级重点专科、20个省级重点学科,筛选50个中医优势病种,推广100项中医适宜技术;三级中医院全部设立康复科、老年病科、中医经典病房,50%以上二级中医院设立康复科、老年病科;将中医纳入多学科会诊体系,在综合医院、专科医院落实中西医会诊制度;聚焦肿瘤、肾病和甲状腺疾病等,形成3—4个可推广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整合资源设立省中医疫病研究中心;建设5个学术流派研究工作室、10个老药工传统技艺工作坊、100个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建立中医药参与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和重大传染病防治中西医协同机制,确保中医药全程深度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和医疗救治工作。

《意见》明确,到2022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全部设立标准化中医馆,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中医综合服务区覆盖率达3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总数比例超过2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提供15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中药饮片、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提供8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并配备常用中成药;政府举办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老年病医院、传染病医院和其他有条件的专科医院均设置中医药科室和中医床位,配备相应中医药人员。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区域总量和空间布局不作规划限制。

《意见》提出,加强中药资源保护和利用,促进中药饮片和中成药质量提升,改革完善中药注册管理,强化中药质量安全监管,做强做优中药产业,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将中医经典课程列为中医类专业必修课,优化中医药人才成长途径,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支持建设吴门医派、孟河医派、龙砂医派、山阳医派、澄江学派等中医学术流派研究院(所),弘扬中医药文化,加快中医药科研创新,改革科技管理评价体系,推进中医药交流合作。

《意见》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省、市、县级中医药管理体系,探索将本意见实施情况纳入党委、政府和部门绩效考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进行预算单列,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设立市场化运作的中医药发展基金,推动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扩大中医医疗、科研、教育等机构建设用地的供给。完善中医药价格和医保政策,实行中医医院与同级综合医院病种定额标准相同的支付政策;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中医治未病等保险产品。积极创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加大中医药宣传力度,努力营造中医药强省建设和共同发展中医药的浓厚氛围。

(中国江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