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就共建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一事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并就两大“中心”建设,达成了相关框架协议。
江苏是经济发达的医疗卫生大省,为何还要进行省部共建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两大“中心”将如何建?建成后将给江苏百姓看病就医带来哪些便利?就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江苏卫健委相关部门。
据了解,“十三五”时期,江苏省医疗服务能力水平持续提升。全省三级医院总数由2015年的160所增加到207所,其中三甲医院由64所增加到90所,在全国率先开展县医院转设三级综合医院工作,三级县医院由2015年的21所增加到50所。全省98.5%县级医院达到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85%的县级医院达到推荐标准,均位列全国第一。全省各大医院获得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55个,数量位列无国家委属综合医院省份第一位。在全国较早开展了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建成691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覆盖了主要临床学科,并带动各医院持续加强专科建设,重症医学、肺移植、血液病、皮肤病、康复医学等专科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江苏医学院校众多、三甲大医院林立,整体医疗服务能力处于全国前列,但与北京、上海、广东等优质医疗资源集中的地区相比,我省呈现“高原多、高峰少”的态势,全省范围内患者转外就医过多、新技术新项目发展缓慢等问题仍存在,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大医院还不多。全省转出病人居全国前5位,很多罹患疑难危重病的患者,还时常要千里迢迢到北京、上海等优质医疗资源集中的一线城市就诊,增加了百姓看病就医负担。因此,江苏亟需依托国家级的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平台,建设国家级、顶尖的医学人才和临床专科。
据了解,我省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强强“牵手”,共建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目的是提升区域内高水平医院疑难重症诊治能力、科技创新能力、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能力和区域影响力,发挥引领、辐射和带动作用,助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最大限度减少患者异地就医、跨区域流动,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大病不出省”要求。与此同时,发挥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加快提升江苏省整体医疗服务水平,全力打造长三角医疗高地。
两大“中心”如何建?据了解,遴选若干省内管理水平高、基础设施好、医疗技术先进、服务能力强的大医院,通过政策支持、加大建设投入、强化专科能力建设,加快人才培养、加强科研攻关等,拔高峰,强优势,努力建成国内一流、国际领先的临床诊疗中心、高层次的人才培养基地、高水准的科研创新和转化平台、高效率的健康管理体系和高水平的医院管理高地,使更多疑难危重患者在区域内得到有效救治,为实现分级诊疗创造条件。
根据双方协商,国家卫健委和江苏省政府将充分利用各自资源,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合作联动,共同建设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江苏将把两大“中心”建设纳入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明确保障政策,确定阶段目标和部门职责,全力推进项目落地。按照“一院一策”原则,制定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加强创建单位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专科建设、高层次医学人才引进培养、科研创新、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
此外,在符合江苏省总体规划要求的前提下,整合江苏省有关高校和附属医院资源,加大对医学教育和人才培养方面的投入力度,对政府委托其承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生培养培训等给予适当补助,更好保障学员培训期间的合理待遇。对引进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按规定自主招聘、自主考核、自主调整、自主淘汰。落实相应的人才落户、住房保障、子女就学、社会保险等配套政策。合理核定创建医院薪酬水平,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进行分配,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国家卫生健康委将为江苏提供哪些帮助?据了解,国家卫健委将给平台、给政策、给帽子,指导江苏进一步提升区域医疗服务能力,加强优势学科和重点专科建设。支持江苏创建重症、康复、血液、皮肤病4个类别国家医学中心,1个综合类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以及儿童、口腔、癌症等13个专科类别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国家卫生健康委将指导江苏省有关高校附属医院和其他高水平医院资源整合、取长补短、错位发展,在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重点实验室建设、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国家科技重大项目立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等领域给予支持。
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的建设,将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和核心作用,提升区域整体服务能力,补齐区域短板。并将把“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贯穿到医疗服务的各环节、全流程,实现看病少排队、检查少跑腿、急救更高效、住院更省心、诊疗更规范、护理更周到、配药更方便、结算更便捷、服务更细致、沟通更顺畅。让患者全程感受到诚信友善、耐心细致、慰藉帮助、更有温度的人文关怀。
(新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