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在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改革实践中,推动地方治理创新,基于顶层设计和市情,探索构建了以专业化队伍、规范化执法、联动化管控、信息化监测、社会化评价为主要特征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
一是打造专业化队伍。加快建设以卫生监督员为主力、监督协管员为补充、医疗专家为技术支撑的专业化监管队伍。坚持执法重心下沉,设置49个监督分所,建立健全市、县、乡镇三级监督网络。设立12个首席监督员专家库和29个医疗执法专家库。加大人才培训力度,全面提升监督执法水平。
二是推进规范化执法。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综合监管协调机制,形成违法线索互查、处理结果互认、执法联动响应的综合监管新局面。建立数字计算模式自由裁量制度,统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开展“说理式执法”、建立“约谈制度”“信用承诺制”,推行柔性执法。
三是强化联动化管控。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建成1511个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监测哨点。实施“双随机一公开+风险分类监管”定向抽查,切实提高监管针对性。定期开展医疗机构自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服务水平。
四是完善信息化监测。实施“互联网+”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项目,对医疗废物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卫生监管。扩大在线监测覆盖范围,实现饮用水二次供水、游泳场馆用水、医疗辐射等远程在线动态监测。建立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对内积极整合资源、共享互通信息,对外有序向社会开放,实现交互式公众服务。
五是加强信用化评价。开展基层医疗机构信用等级评价、医疗机构和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推行医疗机构信用承诺制。开展涉水产品、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开展涉审中介信用评价,探索建立末位退出机制。建立民营医疗机构信用报告制度。
(江苏省卫生计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