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阴市物价、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四部门联合印发《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改革方案》。该市提出,自2018年12月28日起,全市公立医院实施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集成改革,探索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这是我省首家新一轮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的地区。
一、坚持公益属性,明确改革目标和原则。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基本定位,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出发点和立足点,在科学分析公立医院经济运行情况,充分考虑公立医院取消“以药养医”后的政策性亏损、养老保险改革后人员成本的急剧增加、技术劳务价格偏低的基础上,制定在控制全市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总规模的前提下,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结构的改革方案,确保医院发展可持续、医保基金稳运行,患者负担可承受。按照“分类指导、优化结构、有降有升、逐步到位”的原则,做到“三降一升”即:降低药品耗材价格、降低大型设备检查价格、降低部分检验检测价格,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共4 大类25 小类5363项,分三步组织实施:2018年,全市公立医院的医疗服务收入年增长额控制在医药收入的3%以内,保持收支平衡;2019年,全市公立医院的医疗服务收入年增长额控制在医药收入的2%以内;到2020年,全面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基本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
二、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完善动态调整机制。一是把握调整空间。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总体思路,组织全市公立医院参加省、无锡市的药品集中采购和价格谈判,全市药品耗材平均降价15%,腾出价格改革的空间。综合考虑上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城乡医疗保健消费支出增长预期、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医院刚性支出变化情况。每一次调整前,应对上一次调整的实际运行进行全面评估,结合评估情况和“腾空间”的主要政策措施把握好调整幅度。二是理顺比价关系。对所有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费用进行全面认真摸底、科学测算,充分征求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各级医院及不同临床科室意见,确保调整方案的广度和深度。综合考虑不同类型、不同等级公立医院收入状况和医疗服务能力,重点梳理价格偏低项目,调整目前偏低的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和综合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增幅度原则上不高于20%,其中综合服务类(不包括床位费、社区卫生服务及预防保健项目、其他医疗服务项目、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不高于省规定的三类医院价格。同时主动做好与分级诊疗的政策配套。三是坚持有降有升。在提高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同时,降低药品耗材、大型设备检查、部分检验类项目价格,按照“小步走、不停步”的方式,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的分批分类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动态调整,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防范价格异常波动,确保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健康有序运转。
三、坚持三医联动,建立健全改革保障机制。一是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全面落实预约诊疗、远程医疗、临床路径管理、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医务社工和志愿者服务、处方点评制度、医患沟通、出院回访8 项制度。逐步扩大日间手术病种范围,采取综合措施缩短平均住院日,强化对医疗费用药占比、检查化验收入占比、卫生材料占比、技术劳务性医疗服务收入占比等控制性指标的监测;进一步完善医学影像、医学检验、病理检查、消毒供应、心电检查等“五大共享中心”建设,全面推进影像、病理、检验检测、心电检查结果同城互认,避免重复检查检测费用。二是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倒逼医疗机构主动自我控费。推行总额控制下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总结市人民医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改革经验,探索“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逐步向二级以上医院推广,把医保支出成为医疗服务成本支出,让医院主动控制医保费用。三是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推动建立分级诊疗就医新秩序。设立独立法人性质的江阴市人民医院医疗集团和江阴市中医院医疗集团,实行医疗集团内部人、财、物统一管理,构建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医疗集团作为紧密型医联体的实体领导机构,可以在原医联体成员单位中以集团成员单位、院府合作单位、专科联盟单位、远程会诊单位等多种形式,发展紧密型医联体成员单位,统筹推进县域内公立医院一体化发展。使医联体成为服务同质、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管理共赢的共同体,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就医模式。
江阴市有关部门近日出台《关于开展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医药价格监管规范医疗收费行为的通知》两个配套文件,确保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健康有序运转。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