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中医院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行业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今年以来在大丰区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指导下,针对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建立健全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及药品采购管理制度,规范医药购销行为,防范商业贿赂,有效促进行业作风持续好转。
该院在派驻组指导下,建立健全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和药品供应商管理制度,依托合同管理,建立供应商“廉政档案”,及时记录不良行为。在与医药企业签订的购销合同中,明确医药企业加强医药代表管理的责任条款,并将诚信档案记录的医药代表违规不良行为纳入合同违约条款。建立医药代表登记备案台账,明确行风管理部门为医药代表登记备案部门。
该院还建立了医药企业、医药代表违规行为举报制度,严肃查处医务人员收受商业贿赂、违规私自采购使用药械等行为,一经查实,由院方给予其当年度医德医风考核、综合考核不合格,并与绩效工资挂钩,对其职务调整、职称评审、学科带头人等予以一票否决,并上报派驻组进行追责问责。若医药代表违反规定开展工作,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将约谈涉事医药企业相关负责人,并上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下一步,我院将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监督管理机制,确保严格履责。同时,要求各公司在今后的合作中相互监督,真正实现廉洁购销、阳光购销,共同营造风清气正、和谐健康的发展环境。”大丰中医院党委书记程应华表示。
(新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