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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鼓励急需仿制药研发
发布时间:2018-09-06  浏览次数:655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公布《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鼓励临床急需仿制药研发,并加强质量监管和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满足临床用药及公共卫生安全需求。

江苏省提出,建立跨部门的药品生产和使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和发布药品供求情况,形成该省鼓励仿制的药品清单。鼓励仿制临床必需、疗效确切、供应短缺的药品,鼓励仿制重大传染病防治和罕见病治疗药品、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需药品、儿童用药以及专利到期前一年尚没有提出注册申请的药品。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提高药品安全风险预警能力。加强药品追溯体系建设,确保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江苏省将落实医疗卫生机构短缺药品信息“每月零报告”制度,及时了解临床供应需求,提高监测工作精准度。推进短缺药品集中生产基地建设,对市场价格低、利润薄、原料供应不足等原因导致的长期不生产或少量生产的短缺药品,采取定点生产、定点储配等方式确保短缺药品的供应。对短缺药品采取完善分类采购机制、分级储备制度、协调企业应急生产、责任约谈等综合措施,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用药需求。

(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