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扩大基本药物制度成效。全市已实现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今年以来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送金额为1.78亿元,基本药物占比80.18%;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做到优先配备使用;市二院集团、市三院、淮阴区等创新制度建设,提升基本药物公平性和可及性。
二、增强短缺药品应对能力。通过早监测预警、早储备库存、早应急调度、早沟通协调的“四早”举措强化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增强主动积极作为的意识,增强药品供应保障的效果,群众对药品问题的投诉数量下降,短缺药品带来的风险化解到较低限度。
三、创新发展药采联盟运作模式。市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联盟,实现“联盟共建、药品共采、责任共担、优惠共享”,初步做到集中采购的药品(耗材)价格更加合理,质量更加可靠,供应更加及时,行为更加规范。建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入围产品价格联动调整机制。针对538个高于全国最低价的产品,进行价格调平,在市二院医疗集团内建立慢病、恢复期疾病药品采购目录及转让协议,打通了基层与二、三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渠道。
四、完成新一轮药品(耗材)集中采购任务。通过价格评审、价格调平,入围产品共12251个,入围占比67.93%,入围价格下降20%;市管五类高值医用耗材和专机专用试剂等限价挂网产品入围27781个品规,入围率41%;竞价、议价的低值医用耗材和通用试剂产品入围17446个品规,入围率36.45%。
五、“嵌入式”监督采购行为。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七纪检监察组和市卫生计生委行风办积极履行监管职责,以全方位备案审查,全角度公开公示,全过程指导监督,实施“嵌入式”监督行动,把监督贯穿于集中采购的始终。
(江苏医改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