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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文件解读
发布时间:2019-03-22  浏览次数:946

一、制定文件的背景是什么?

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是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主要场所,是实现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的主力军。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公立医院改革发展,作为事关人民群众健康福祉的重大民生工程,纳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统筹谋划、顶层设计、高位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发展的顶层设计已基本完成,方向明确、路径清晰、措施得力,关键要抓好各项改革举措的落实。实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是公立医院改革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狠抓落实的重要手段,也是检验公立医院改革发展成效的重要标尺,对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快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2015年,我委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定期组织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绩效工资总量以及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8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再次对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提出要求。为加大各地推进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力度,引导三级公立医院实现“三个转变、三个提高”,需要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绩效考核标准、信息化等支撑体系建设,统一绩效考核主要指标和考核方法。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

为全面贯彻党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加强和完善公立医院管理,落实公益性,调动积极性,引导三级公立医院进一步落实功能定位,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意见》坚持公益性导向,引导三级公立医院进一步落实功能定位,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坚持属地化原则,国家做好顶层设计,地方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具体实施。坚持信息化支撑,保证考核结果真实客观。通过绩效考核,推动公立医院在发展方式上,从规模扩张型转向质量效益型,提高医疗质量;在管理模式上,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管理,提高效率;在投资方向上,从投资医院发展建设转向扩大分配,提高待遇,促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落地见效。

《意见》提出,2019年在全国启动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2020年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一是建立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包括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4个方面共55个指标,其中26个指标为国家监测指标。二是建立统一的考核支撑体系。提高病案首页质量,统一疾病分类编码、手术操作编码和医学名词术语集,完善满意度调查平台,建立考核信息系统。三是建立规范的考核程序。分为医院自查自评、省级年度考核、国家监测分析3个步骤,明确了时间节点和责任主体。

《意见》要求,各省在2019年6月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2019年12月底前完成第一次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2020年起,每年2月底前完成省级年度考核工作,3月底前完成国家监测分析工作。


三、下一步推动落实的具体措施有哪些?

落实《意见》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文件强调,要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财政、发展改革、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保、中医药等部门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和考核结果应用机制,及时出台政策措施,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公立医院发展规划、重大项目立项、财政投入、经费核拨、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医保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与医院评审评价、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以及各项评优评先工作紧密结合,作为选拔任用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院长和领导班子成员的重要参考。

国家卫生健康委将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各地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加强统筹协调,形成改革发展合力,做好督导总结宣传。工作进展落实情况定期报告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